湛江市第十七中学扩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湛江市第十七中学扩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1.2.2 工程位置: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59号(湛江市第十七中学校区内)。
1.2.3 工程范围:本建设综合教学楼2幢,楼高六层,局部七层;综合馆1幢,楼高六层;运动场(含300米环形塑胶跑道及足球场)1个;标准篮球场2个、排球场3个;地下停车场1个;配电房1个,楼高一层;门卫室2个,楼高一层;绿化面积9886㎡。项目总占地面积29953.16㎡,建筑总面积16888㎡,其中综合教学楼7506㎡,综合馆6480㎡,地下停车场2800㎡,配电房90㎡,门卫室12㎡,项目总投资600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233万元。
1.2.4 规划意见文件:湛城规(建管)【2016】81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湛赤发改投【2016】3号。
1.2.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6002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人民币 4233 万元;
1.2.8 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时指导工程施工、参加现场验收、现场服务与技术交底,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报建,报审及验收,并提供所需资料、设计图纸。中标方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还需满足项目报建、工程施工的需要。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无。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1.4 投标资格
1.4.1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1.4.2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4.3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其分公司报名。
1.4.4 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4.5 本工程项目报名、投标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在册的人员,并持本人的湛江市固定投标员IC卡或提供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 如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须提供相关行政部门的证明)参加。
1.4.6 符合性审查会议及方案开标会议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的湛江市固定投标员IC卡或提供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 如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须提供相关行政部门的证明)参加。
1.4.7 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1.4.8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交原件)。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1.5 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起5个工作日,即 2016 年4月28日至2016 年5月5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由投标人到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各 200 元(含密封袋),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符合性审查会议时提供原件核对):
1.5.2.1 投标申请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不需提供委托书)。
1.5.2.2 投标申请人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
1.5.2.3 投标申请人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5.2.4 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5.2.5 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人有效的 执业专用章)。
1.5.2.6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
1.5.2.7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该企业和人员信息资料网页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此项开标时无须提供原件核对)。
1.5.2.8 投标申请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1.5.2.9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5.3 报名单位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6 时间及地点
1.6.1 符合性审查会议时间:2016 年5月12日9时30分。
符合性审查会议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1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1.6.2 设计方案开标时间:2016 年5月31日9时30分。
设计方案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1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注释] 符合性审查会议时间应为报名截止后不少于7天。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
1.7.2 工程设计费: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工程建安费用最高限额为4233万元(包含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不含暂列金额)。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总额固定为145万元。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不因工程造价增减而改变(立项投资变化引起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变化除外)。
1.7.3本项目方案设计使用费:
本次设计招标不设方案补偿费,投标人投标费用自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 45个 日历天。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提交。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为准。
1.9.4 有关投标报名、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zb.zjcic.net)、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省级报刊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1.11 招标人
1.11.1 名称:湛江市第十七中学
1.11.2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59号
1.11.3 联系人:詹宋强
1.11.4 电话号码: 0759-312703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 名称: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2.2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楼
1.12.3 联系人: 郑志娟
1.12.4 电话号码:0759-2292113
1.12.5 传真号码:0759-2285878
1.12.6 电子邮箱:zjvczhaobiao@163.com
招标人:湛江市第十七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