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海关缉私业务技术用房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湛江海关缉私业务技术用房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湛江市乐山大道62号。
1.2.3 工程范围:单体建筑面积为6451㎡(其中业务技术用房面积5376㎡,地下车库及人防面积1075㎡),总投资3489万元。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里的勘察设计要求。
1.2.4 规划用地文件:湛开规地字[2002]2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发改投资[2014]1691号、署财发[2014]171号。
1.2.6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拨款。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34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室内二次装饰装修)、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勘察、方案、初步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专业的报规报建(含报建通编制)、竣工图签审及竣工通编制等。设计成果与内容需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2.8.1.工程勘察工作:
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实施工作,编制勘探、土洞溶洞探测等相关总图及相关配套服务等。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
1.2.8.2. 设计工作:
1.2.8.2.1.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包括总平面规划设计、道路、竖向的规划设计、各市政专项的规划设计(含防洪)、管线规划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场地建设规划等。
1.2.8.2.2.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相关主体建筑、附属建筑、附属设施的设计方案、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基坑支护、装饰装修、给排水、通风空调、标识系统、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机房工程、环保工程、停车场标识、泛光照明、消防、防雷、电梯、人防、停车系统等专业设计)。
1.2.8.2.3.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建筑物周边的市政设施工程、园林景观(含园林绿化、景观照明)、标识系统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等。
1.2.8.2.4.属于本项目所需,但又处于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与周边市政配套设施接驳(含道路、外供水、外排水、外供电、燃气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等。
1.2.8.2.5.在项目报建阶段满足建设单位报批各种手续的要求,分阶段提供所需的设计文件,直至获得批复。
1.2.8.2.6.按照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6 年 11月,竣工日期为2017年 12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能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或其它专项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需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给排水、电气、暖通工程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有给排水、电气、暖通工程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即2016年 7 月 18 日至2016年 7 月 22 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或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另行通知) 。
1.6.2 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
1.7 费用
1.7.1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0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0 万元,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包干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0元/米,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90万元。
1.7.2 本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招标文件里的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3000万总投资金额。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1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5仟元;
评审排序第4名5仟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1.8.2 勘察工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1.8.3 修建性详细规划工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9-3251783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54号
邮编:524000。
1.9.6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24000、湛江市人民大道中54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759-3251783
1.10.4 传真号码:0759-3251793
1.10.5 电子邮箱:zjhgjjb@126.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24038、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楼910-912室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759-2292113
1.11.4 传真号码:0759-2285878
1.11.5电子邮箱:zjvczhaobiao@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9、28866215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