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1.1.1 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作为湛江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勘察、初步设计招标的条件。项目业主为湛江市商务局,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委托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组织进行本工程的勘察及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工作,选定勘察及初步设计单位。
1.2.1 工程名称:湛江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
1.2.2 工程位置:湛江临港工业园内
1.2.3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2.3.1主卡口及海关查验区
主卡口:设在宝石路和兴港大道交叉口北约 100 米处,设置 5 进 5 出专用通道,两侧预留 2 进 2 出备用通道,卡口总宽度约为 100 米;设卡口配套用房约 300 平方米。
内卡口:设在主卡口北约 120 米处,设置 4 进 4 出专用通道,卡口宽度约55 米。
海关查验区:位于主卡口内西侧,总用地面积约 24435 平方米。建设查验场地10310 平方米,查验平台及监管仓库约 4176 平方米,海关备勤办公用房约 400 平方米。
货车等候区:位于主卡口外东侧,用于待入区查验货车临时停靠使用,用地面积约3000 平方米。
1.2.3.2 检验检疫处理区
检验检疫处理区位于宝石路以东、渤海粮油南侧,用地面积约 5001 平方米。建设检验检疫平台、库房及配套办公用房约 864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检验检疫、污水处理等设施。
1.2.3.3 综合服务区
位于主卡口外西侧,用地面积约 10602 平方米,建设综保区公共服务楼一栋(含满足海关监管需要的办公业务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约 2070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45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6200 平方米。
1.2.3.4 道路、绿化及市政工程
道路工程:根据上位规划,区内新建东西向市政道路一条,未来将沟通海港大道东西两个片区,道路总长度约 950 米,道路红线宽度 26 米;新建巡逻道长度约 5950 米,道路红线宽度 6 米。
绿化工程:一期封关验收范围内新建市政绿地面积约 31970 平方米。
排洪沟改造工程:现状排洪沟呈“L”型,北起宝石一横路,向东接宝石路以东现状排水箱涵。为确保综保区一期顺利封关验收,该段排洪明沟拟改造为排水箱涵,设在巡逻道内侧的绿化带内,长约 1635 米。
市政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配电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等,通过建设实现园区七通一平。
围网及围网内外清杂:一期封关验收范围围网长度约 5950 米,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围网工程项目中;本项目考虑围网内外清杂面积约 59500 平方米。
1.2.3.5监控、报警及信息化系统
信息化系统包括基础信息网络、监管设施系统、监管辅助管理系统、信息共享交换系统、电子政务及电子商务等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及内外网门户等部分。
监控、报警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摄像机、视频监控网络系统、红外线报警终端等。
1.2.4 项目批准文件:湛发改贸易函[2021]79 号
1.2.5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安排
1.2.6 项目总投资:61818.2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50527.19 万元,其他费用7791.91 万元,预备费 3499.15 万元。
1.2.7 招标内容:工程地质勘察、土壤氡浓度检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下管线物探、工程物探(如需)、总体规划(包括室外及景观设计),新建主卡口及配套用房、内卡口、海关查验区(查验平台、监管仓库及海关备勤办公用房)、货车等候区、检验检疫处理区(检验检疫平台、库房、配套办公用房及相应的检验检疫、污水处理等设施)、综保区办公业务技术用房、区内道路、绿化、排洪沟改造、市政、围网、围网内外清杂、监控、报警、信息化系统、基坑支护、外水外电工程、燃气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交通评估,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承担的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最终提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的岩土勘探(含初勘、详勘)、土壤氡浓度检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下管线物探、工程物探(如需),方案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概算编制、交通评估,满足发包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附属项目的设计和工程服务等内容。
1.3.1 机构名称: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投标
登记。
1.4.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1.4.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应以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4.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执业章在有效期内,必须是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
1.4.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1.4.6 投标人如果是广东省外注册的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
1.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1.5.2 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
1.6 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1.6.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 5 月 17 日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6.3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 5 月 24 日17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邮箱zjvczhaobiao@163.com提出。否则视为没有疑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6.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答疑时间:2021年 5 月 25 日。统一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该内容在门户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确认。
1.6.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 6 月 9 日 9 时 30 分。
1.6.6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开标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 2 号开标室。
1.6.7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7费用
1.7.1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778.05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为:583.54万元,工程勘察费为194.51万元。
设计费已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费,方案设计、修改费,初步设计费,概算编制费,交通评估费,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承担的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服务,以及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或设计、审图等相关单位组织的修详规、方案、初步设计、概算评审费用(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误餐费等费用),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进行的一般性的试验、研究及必要的补充测量等工作的所有费用,成果文件制作费用等。设计费结算按参照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的设计收费基准价×90%×(1-中标下浮率)来计取,按本合同约定的奖罚和增减设计费另计。其中:设计收费基准价=以湛江市发改部门审定的概算中的工程费用为计费额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附表一计算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0(综合系数)×45%。式中1.0(综合系数)为综合考虑本项目设计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系数、附加调整系数等因素取定;式中45%为本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40%计算收费。
勘察费暂定为194.51万元,勘察费结算按综合单价150元/米乘以按设计布孔及钻孔深度要求并经双方确认的实际进尺数计算。综合单价150元/米为包干综合单价,按勘察规范规程应完成的钻孔、勘探、取样(取土、石、水等)、原位测试(含标准贯入试验、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等)和室内试验(土工试验、水质分析等)的实物工作费和技术工作费等所有费用已摊入该综合单价。土壤氡浓度检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下管线物探、工程物探(如需)的费用已包干在勘察费中,不再单独计费。
设计费、勘察费结算价之和最高限额为778.05万元,若高于778.05万元,则以778.05 万元作为最终结算价。
1.7.2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勘察费暂定合同价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勘察费暂定合同价的30%。
1.8.3 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应为解除合同负全责。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10 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11 异议与投诉
1.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3588103。(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11.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12.1 名称: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1.12.2 联系人: 陈关燕
1.12.3 联系方式:0759-3588225
1.13.1 名称: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3.2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商务大厦9层
1.13.3 联系人:邓可
1.13.4 联系方式:0759-2292113
1.13.5 传真号码:0759-2285878
1.13.6 电子邮箱:zjvczhaobiao@163.com
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5 月 17 日
附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