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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六号令)

发布日期:2015-09-02 访问次数:1854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 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中 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 ,制定本办法。

第二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 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 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 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 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 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 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 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章  节能评估

 

 

第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 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3000 吨标准煤以(含 3000 吨标 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500 万 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 1000 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

100 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 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 3000 吨标准(不含 3000 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200 万至 500 万千瓦时,或年石油 消费量 500 1000 或年天然气消费量 50 万至 100 万立方米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六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应包括下列内 容:

(一)评估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三能源供应情况评估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资源条件以

 

及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估;

 

(四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 生产工艺、用能工艺和用能设备等方面的节能评估;

(五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评估包括能源消费量能 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评估;

(六)节能措施评估,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评估;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八)结论。 节能评估文件和节能登记表应按照本办法附件要求的内容

深度和格式编制。

 

第七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能力的机构 编制节能评估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八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费用执行 国家有关规定,列入项目概预算。

 

 

第三章  节能审查

 

    第九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  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 及  由国家发展  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国家发展 改  革委负责由地  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 核  报本级人民政府审  批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地方人民政府发  展改革部门负责。

              第十  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 建设  单位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 同报送节能评估  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 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有  关规定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按照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  政有关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第十一条  节能审查机关收到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后要委托 有关机构  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接受委托的评审  机构应在节能审查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评审意见评审机构在进行评  审时可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补充材料。

 

    第十二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评审费用应由 节能审查  机关的同级财政安排,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  节能审查机关主要依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节能评 估文件  进行审查:

(一节能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准 确适用;

(二)节能评估文件的内容深度符合要求;

 

(三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科学评估结论正 确;

     (四)节能评估文件提出的措施建议合理可行。 

    第十四  节能审查机关应在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收到节能评估报告表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节能审查  意见,应在收到节能登记表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节能评估文  件委托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节能审查(包括委  托评审)的时间不得超过项目审批或核准时限。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与项目审批 或核准文  件一同印发。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 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第四章  监管和处罚

 

第十七条  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过程 中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对节能评估文件及其节能审查意见节能 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 段通过节能审查的由节能审查机关撤销对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或节能登记备案意见由项目审批核准机关撤销对项目的审批 或核准。

第十九条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弄虚作假导致节能评估文件内容失实的,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负责节能评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评审结论严重失实或违规通过节能审 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负责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工作人员对未进行节 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违反本办法规 定擅自审批或核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或节 能审查未  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由  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 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  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节能审查机 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  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依法追 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可根《中华人 民共  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本 办法,制  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10 11 1 日起施行。

 

 

 附件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内容深度要求

 

一、评估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行业准入条件产业政策相关标准及规范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等目录,以及相关工程资料和技术合同等。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性质地址邮 编、法人代表、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运营总体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 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工艺方案总平面布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进度计划(改扩建项目需对项目原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三项目用能概况主要供用能系统与设备的初步选择, 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改扩建项目需对项 目原用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三、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

 

(一)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

 

(二)项目能源消费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

四、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

(一)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对能源消费的影响。

 

(二)项目工艺流程、技术方案对能源消费的影响。

 

(三)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四)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五)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五、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

(一)项目能源消费种类、来源及消费量分析评估。

 

(二能源加工转换利用情(可采用能量平衡表分 析评估。

(三能效水平分析评估包括单位产(产值综合能耗、 可比能耗主要工(艺单耗单位建筑面积分品种实物能耗 和综合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

六、节能措施评估

 

(一)节能措施

 

1、节能技术措施。生产工艺、动力、建筑、给排水、暖通 与空调照明控制电气等方面的节能技术措施包括节能新 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余热、余压、可燃气体回收利用, 建筑围护结构及保温隔热措施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 能源利用等。

节能管理措施节能管理制度和措施能源管理机构及 人员配备,能源统计、监测及计量仪器仪表配置等。

(二)单项节能工程

未纳入建设项目主导工艺流程和拟分期建设的节能工程

 

细论述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单项工程节能量计算单位节能量 投资、投资估算及投资回收期等。

(三)节能措施效果评估 节能措施节能量测算单位产(建筑面积能耗主要工

(艺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指标国际国内对比分析设计指 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

(四)节能措施经济性评估 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的成本及经济效益测算和评估。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八、结论

九、附图、附表 (场区总平面图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主要耗能设备 一览表主要能源和耗能工质品种及年需求量表能量平衡表等。

 

附件 2

 

 

项目编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盖章)    

 

 

 

 

 

 

 

 

 

 

 

编制单位:                       (盖章)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自治区、直辖市)         ()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项目投资管理类别

审批□

核准□

备案□

项目所属行业

 

建设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项目总投资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耗能品种及耗能量

 

 

 

 

节 能 评 估 依 据

相关法律、法规等

行业与区域规划、行业准入与产业政策等

相关标准与规范等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分 析 评 估

项目建设地概况及能源消费情况(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水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节能目标等)

项目所在地能源资源供应条件

项目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

 

 

 

 

 

 

 

 

 

 

 

 

项 目 用 能 情 况 分 析 评 估

工艺流程与技术方案(对于改扩建项目,应对原有工艺、技术方案进行说明)对能

源消费的影响

主要耗能工序及其能耗指标

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能耗指标

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其能耗指标

总体能耗指标(单位产品能耗、主要工序单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产值或增

加值能耗等)


 

 

 

 

 

 

 

 

 

 

 

 

节 能 措 施 评 估

节能技术措施分析评估(生产工艺、动力、建筑、给排水、暖通与空调、照明、控

制、电气等方面的节能技术措施)

节能管理措施分析评估(节能管理制度和措施,能源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能源计

量器具配备,能源统计、监测措施等)

 

 

 

 

 

 

 

 

 

 

 

结 论 与 建 议

 


附件 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填表期:           

 

 

 

 

 

项 目 概 况

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单位负责人

 

通讯地址

 

负责人电话

 

建设地点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项目总投资

万元

投资管理类别

审批□

核准□

备案□

项目所属行业

 

建筑面积(m2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年 耗 能 量

能源种类

计量单位

年需要实物量

参考折标系数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耗能工质种类

计量单位

年需要实物量

参考折标系数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

 

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项目节能措施简(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签   章) 年   

                   

 

 

注: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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